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

彰化縣警察局「陽光彰化鐵馬樂活99」活動計畫


彰化縣警察局「陽光彰化鐵馬樂活99」活動計畫
資訊來源 陽光彰化鐵馬樂活活動 -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

**先在此備忘,記得於619日周六上午八點至彰化縣警察局大門口(保安警察隊)各 分局所在地領取護照,
護照印製數量計3,000本,視實際參與情形增印。**

彰化縣警察局「陽光彰化鐵馬樂活99」活動計畫
壹、目的
一、
號召縣民共同以永續崇尚健康、關注地球的「樂活」LOHAS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方式生活,響應節能滅碳,騎單車抗暖化,展現陽光彰化、青春 活力。

二、
結合無限民力,協助推展宣導保護少年、反毒 品、反詐騙等犯罪預防及各項警政工作推行。
三、
行銷本縣特色,讓民眾能了解本縣各鄉、鎮、 市著名觀光景點、名勝古蹟等處;藉由親自體驗、認識各據點文化背景,進而更認同、愛護這片鄉土,讓「彰化走出去、世界走進來」
四、
鼓勵親子互動,讓平日忙碌的家人緩慢腳步, 享受輕鬆恬暇的家庭生活,降低家庭問題產生之負面影響。
五、
增進警民關係,創造與民眾零距離接觸的機 會,使民眾深入了解警察各項勤、業務活動,產生同理心及信任感,期能使「警察走出去、世界走進來」
貳、指導單位
彰化縣政府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。
參、主辦單位
彰化縣警察局、彰化縣少年輔導委員會。
肆、協辦單位
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、彰化縣西北國際獅子會、保忠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、騎拿國際有限公司、坤騏企業有限公司、彰化縣自由車委員會、彰化市信生醫院、喜樂愛加倍庇護工場、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、彰化縣政府社會處、 教育處(體健科)、城市暨觀光發展處、彰化縣民防總隊義勇警察大隊、民防大隊、村(里)社區守望相助巡守大隊、交通義勇警察大隊、彰化縣警察之友會、彰化 縣警察志工協進會、彰化縣保護少年協進會。

伍、執行
一、構想
本局及所屬8個分局、 69個分駐(派出)所(扣除與分局同建築物3所),並結合本縣各鄉、鎮、市著名觀光景點、名勝古蹟21處,合計99個據點, 予以逐一編號,形成一個面的網絡,以騎乘單車方式逐點環遊,同時製作「陽光彰化鐵馬樂活99護照」;以一個據點、一個戳章、一段回憶,並對能夠完成全程者 發送證書,做為其珍貴回憶與永久收藏,吸引少年及民眾參與;期中並辦理挑戰賽暨頒獎大會,增強參與人員興趣,提升活動熱點,期能讓本活動熱力沸騰,達「陽 光普照彰化、鐵馬樂活久久」意境。
二、對象
(一)主要對象:國中、高中學生等少年。
(二)次要對象:開放全國民眾參加。
三、認證期程
自本(99)年6198時起至1018 17時止。
四、重大活動
(一)「鐵馬樂活99」誓師大會:619日上午8時在本縣縣立體育場前紅磚廣場舉行。
(二)「警」「景」相連 挑戰賽暨頒獎大會:724日上午8時,分別在本縣縣立體育場前紅磚廣場及體育館舉行。。
(三)「鐵馬樂活99」成果表揚大會:1030日上午8時在本局中庭廣場舉行。。
五、結合公益活動擴大行銷
預定於誓師大會及頒獎暨表演大會活動現場設攤進 行各項宣導,由各參與公益團體及本局刑事警察大隊、交通、婦幼、少年警察隊等單位,自行備妥相關文宣、旗幟、標語及宣導品等,於業務範圍內規劃宣導內容。
六、活動辦法
(一)樂活遊:
1、預訂活動人數:
護照印製數量計3,000本,視實際參與情形增印。
2、護照索取:
陽光彰化鐵馬樂活99護照分置本局大門口(保安警察隊)各 分局所在地,開放民眾免費索取,局本部護照於619日上午8時起發放,欲索取者應騎單車親自辦理,未騎單車者不予發給。
3、逐點蓋戳:
以單車進行樂活遊活動,參與者須騎乘單車至99個據點,逐一蓋戳章認證。 完成99個據點樂活遊者,發給證書。
4、送回認證:
於活動期間內完成99個據點樂活遊者,將護照送至本局少年警察隊認 證,無法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者,可採郵寄方式(郵戳為憑,並請擇期至本局少年警察隊簽領)。
5、表揚:
本活動分親子組、環保組2組,各組完成認證前50名分別頒 發獎品,由縣長(或局長等長官)分別於頒獎大會及成果大會公開表揚(證書於送回認證時即予發給)。
(二)挑戰賽:
1、參賽資格:以少年優先,並歡迎全國民眾參 與。
2、參賽人數:以報名先後順序取200人。
3、報名時間:自996198時至79 17時止。
4、報名方式:採親自或委託他人方式報名,免報 名費,本局並負擔保險費用並辦理參賽人員切結。
5、競賽路線:(起點)體育場紅磚區寶山路 →139縣道安山派出所(終點)鳳山寺。全長約25公里。
6、競賽規則:以到達終點順序取前20名,致贈 獎狀,由縣長(或局長等長官)於成果大會公開表揚。
7、注意事項:參賽車輛須具完整 之前後剎車及車燈,參賽選手並須戴安全帽。
陸、任務分工
略(詳任務分工表)。
柒、預計經費
本次活動經費除由各公益團體贊助外,不足部分由本局相關經費項下勻支。

捌、本計畫「陸、執行-四、重大活動」工作日,工作人員給予補休半 天或業務加班費,非工作人員(經各單位指派活動人員)給予補休半天。

玖、本案獎懲於活動結束後,相關人員依實際出力情形核實辦理敘獎。

壹拾、本執行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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